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:自主选择企业名称,进行网上登记(不含前置审批事项)。预审通过后,打印、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。
三、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:企业注册登记收件
四、高新区工商局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受理、核准,
五、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:发放企业《营业执照》。
六、不作前置,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:
区文化广电局窗口:申请办理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。
单位、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;
(二)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;
(三)有固定的经营场所。
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:
(一)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;
(二)申请书,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;
(三)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。
七、刻制印章:企业公章、企业财务章、企业法人章、合同专用章。
八、银行:开立银行账户。
九、高新区国税、地税窗口:办理纳税鉴定、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。
十、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、企业社会保障登记;2、员工就业登记(合同备案);3、员工参加社会保险。
十一、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。
一、企业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高新区工商分局咨询。
二、高新区工商局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:自主选择企业名称,进行网上登记(不含前置审批事项)。预审通过后,打印、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。
三、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:企业注册登记收件
四、高新区工商局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受理、核准,
五、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:发放企业《营业执照》。
六、不作前置,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:
区文化广电局窗口:申请办理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。
单位、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;
(二)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;
(三)有固定的经营场所。
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:
(一)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;
(二)申请书,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;
(三)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。
七、刻制印章:企业公章、企业财务章、企业法人章、合同专用章。
八、银行:开立银行账户。
九、高新区国税、地税窗口:办理纳税鉴定、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。
十、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、企业社会保障登记;2、员工就业登记(合同备案);3、员工参加社会保险。
十一、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。
企业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高新区工商分局咨询
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设立综合窗口咨询电话:58466105
高新区工商分局咨询电话:58641215
高新工商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领取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:自主选择企业名称,进行网上登记(不含前置审批事)
南京市工商网http://www.njgs.gov.cn/
网上预审通过后,申请人打印、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“企业登记综合窗口”办理企业注册,收到政务中心系统短信通知后,去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“企业登记综合窗口”领取《营业执照》
不作前置,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:
区文化广电局窗口:申请办理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。
单位、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;
(二)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;
(三)有固定的经营场所。
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:
(一)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;
(二)申请书,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;
(三)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。
高新区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:刻制印章(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名章、合同章、发票章)
企业自主选择银行并开立账户
高新区国税、高新区地税大厅窗口办理纳税鉴定、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
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、企业社会保障登记;2、员工就业登记(合同备案);3、员工参加社会保险
高新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